《開公司節稅》有關商業登記-繳稅和發票

最近想在網路上賣自己家養的生鮮雞肉(例: 生鮮土雞)和各種熟食料理(例: 醉雞)這兩種商品

在網路上賣東西是不是一定需要辦營利事業登記證?
有統編代表就是有營登嗎?
之前國稅局有給我們統編(統編有所謂期限嗎?會過期嗎?)
會辦是因為之前有實體店面在賣自家養的生鮮雞肉~說是農產品不用繳稅的樣子(不是很清楚)~
這樣的話那是生鮮雞肉不用繳稅~那熟食雞肉是不是就要繳呢?

網路上賣東西一定要有發票嗎?(兩聯跟三聯有什麼差別呢?)

如果一家公司或商行賣的商品有要繳稅的跟~有不用繳稅的商品的話(有這樣的嗎?)那給發票的時候怎麼開呀?

希望可以有相關人士可以幫我解答!謝謝

版主您好:

  財政部已在2005/5/4公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大原則仍回歸現行稅法,針對網路拍賣的部份,維持與現行營業人透過實體通路(如商店)銷售貨物相同課稅原則,即月營業額超過6萬元就必須繳交營業稅,若低於20萬元則以1%稅率計稅,高於20萬元以5%計稅,而營利年所得在5萬元以上,則須報繳營所稅。個人賣二手商品不論金額大小,均免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在實務操作上,由各地稅捐單位 (例:台北市國稅局某某稽徵所)與稅務人員依個案具體情形,包括物品來源、銷售目的(以營利為目的還是只是個人二手商品變現)等,自行判定課稅標準。

不過,由於主管機關強調網路交易與實體商家從事買賣行為並沒有不同,所以您很可能會遇到稅務人員引用現行稅法來判定或要求您的課稅標準。


【網路拍賣報稅標準參考一覽表】

拍賣個人的二手貨或舊商品、日常使用品
綜合所得稅:不須申報
營業稅:免申請營利事業登記,故不須申報 。
營利事業所得稅:免申請營利事業登記,故不須申報 。

每月平均收入 6 萬元以下
綜合所得稅:以總收入的 6% 計算營利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營業稅:免申請營利事業登記,故不須申報 。
營利事業所得稅:免申請營利事業登記,故不須申報 。

每月平均收入 6 ~ 20 萬元
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盈餘歸戶計入個人綜合所得,所繳納之營所稅也歸戶扣抵個人綜所稅。
營業稅:

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以各管區分局核定之營業額 (ex. 每月 10 萬元 ) 的 1% 為營業稅 ,每三個月 按期申報。
申請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按一般稅額 (5%) 規定,每二個月申報繳交營業稅,進項稅額得扣抵。
營利事業所得稅 採簡易申報書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

每月平均收入超過 20 萬元,但年收入少於3000萬元
綜合所得稅:不適用
營業稅:應依法申請使用統一發票。就實際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5%) ,按期申報,進項稅額得扣抵。
營利事業所得稅:得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 6% 乘以營業收入,按營所稅稅率 25% 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
亦即您可以採收入 6% 之 25 %,或是依 ( 收入扣掉實際成本支出 ) 之 25% 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


【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 在網路上賣東西是不是一定需要辦營利事業登記證?有統編代表就是有營登嗎?
Ans.
  稅法上,請參考上述【網路拍賣報稅標準參考一覽表】之相關規定。有統編代表就是有辦營利事業登記證,但不代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經核准通過准許營業。


2. 之前國稅局有給我們統編 ( 統編有所謂期限嗎?會過期嗎?)
Ans.
  會過期啊!國稅局有給你們統一編號不代表你們已經通過審核,除非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不然最後一定得領到統一發票才算營利事業登記證已經核准通過准許營業。


3. 會辦是因為之前有實體店面在賣自家養的生鮮雞肉~說是農產品不用繳稅的樣子(不是很清楚)~這樣的話那是生鮮雞肉不用繳稅~那熟食雞肉是不是就要繳呢?
Ans.
  依農業發展條例農民出售本身所生產之農產品,免徵印花稅及營業稅。至於收入申報的部分是依所得稅法申報,只要不超過上限是不用繳稅。由此可知;活雞不用課稅,生鮮雞肉與熟食雞肉屬於農產加工品,依法必須繳稅。


4. 網路上賣東西一定要有發票嗎?(兩聯跟三聯有什麼差別呢?)
Ans.
  稅法上,請參考上述【網路拍賣報稅標準參考一覽表】之相關規定,實務上卻會視客戶要求決定。
  兩聯式屬於個人不需報稅 (可以拿來對發票中獎兩百萬) ,三聯式則是公司行號要拿來報帳抵稅用的進項憑證,兩者都需課徵 5% 加值營業稅。

5. 如果一家公司或商行賣的商品有要繳稅的跟~有不用繳稅的商品的話(有這樣的嗎?)那給發票的時候怎麼開呀?
Ans.
  有要繳稅的商品就必須開立統一發票。
  不用繳稅的商品就必須有相關免稅憑證才得免開立統一發票。


【結論】
  如果您有辦營利事業登記證,建議您去一趟當地所屬稅捐單位詢問清楚之後。再依實務狀況決定自己公司的節稅策略。

祝您 生意興隆賺大錢 ^________^

2009-05-13 21:52:01 補充:
如果您們家已經有營業登記有統編,
那麼您們只要再去增加營業項目即可,
不需要再另外新設一家營業登記或公司行號。

在台北市如果要詢問相關辦理方法要去哪問呢?
其實您們可以詢問工商登記會計師事務所,
他們會很樂意提供這方面的免費諮詢服務....

為了避免有廣告之嫌,您真的找不到我再推薦一家給您.... ^________^

2009-05-15 10:46:11 補充:
問:網路賣東西一定要去商業司之類的地方登記嗎?
答:其實不用登記也沒關係啦!

問:法律是否有規定一定要去哪登記嗎?
答:沒有,任何縣市都可以辦理登記。

問:如果沒登記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是非法開業嗎?
答:法律上視同逃漏稅,也可算是非法營業。但是實務上很難落實取締....

問:如果要去登記所附文件的
「建築所有權狀」-是什麼地方都可以嗎?(有一定要用營業用地?普通住宅也可嗎?)
答:一定得是營業登記地址的「建築所有權狀」,普通住宅跟樓層與面臨路寬有相關標準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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